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居民身份证启用新标准照片的通知(摘要)
居民身份证相片是辨认、识别持证人相貌特征的重要信息。为便于公安机关和社会有关部门开展居民身份证的查验、核查工作,防止和查处伪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居民身份证启用新的标准相片。
相片为领证人近期正面免冠大头像。相片应用光面纸,不带边,黑白色,中间调,背为线颜色。规格为32×22毫米(一英寸),头部为18毫米大头像,头部两侧距相片左右两边各为2毫米,下颏距相片下边5毫米。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规定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申领: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公民年满十六周岁时,在从
生日起计算的三十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2.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在我国定居: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
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年满十六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六周岁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具体的手续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表》交验本人《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照像点拍照4张一寸标准免冠近照大头相片,经永泰县公安局户证中心审核签发后,持《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和《户口簿》在七天内,到市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办理手续。
(四)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间,领证时限
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每周一至五全日制。公民在制所办妥申领手续满壹个月,快证叁个工作日,凭收据领取身份证;
如要托他人代领,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系本县居民身份证),领取快证由本人并 带户口簿领证。
(五)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快办身份证收费规定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快办居民身份证,应交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申领,换领的收取工本费用10元,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20元,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75元(其中户证中心收费用10元)。
(六)民身份证使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的细则规定,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事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七)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
所有办证程序按公安局更新通知为准, 上列信息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